关于课程考核试卷印制及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6-06-16 来源:化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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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科院关于课程考核试卷印制及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试卷管理,保障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及我院教学工作实际,学院已制定《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试卷印制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概括如下:
一、 统一印制,严禁外委
所有正式考试(含期末、补考及校、院级专项考试)的试卷印制、装订工作,统一由学院文印室负责,严禁委托校外机构印制。
二、规范命题,双重审核
命题教师须使用学校统一模板制作样卷(黑白打印、内容准确),经教学团队负责人审核后,密封样卷,密封处签字确认。
三、线下交接,禁止网络传输
教师须填写《试卷印刷委托单》,连同密封样卷提交至教务员;教务员核对后亲自送交文印室,双方签字确认。严禁通过微信、QQ、电子邮件等传输试题或答案。
四、严格保密,双人双锁
文印室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印制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废卷当场销毁。试卷完成后立即密封放入专用保密柜,并做好登记。
五、验收签字,考前禁拆
试卷印制完成后,文印室通知命题教师到场验收,填写《试卷印刷验收单》。领取后在开考前严禁拆封,特殊情况需经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批准并记录。
六、考后回收,规范归档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清点回收全部试卷(含有效答卷、空白卷、废卷),交回文印室。文印室核对后扫描归档,原件及扫描件按学院要求保管。
七、严肃追责
凡在命题、印制、交接、保管、验收、回收等环节出现泄题、违规传输、随意丢弃废卷、擅自拆封、保管不当等行为,一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将按学校文件《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试行)》(宁师大〔2026〕10号)追究责任人责任。
请各相关人员严格按规定落实。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
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6年6月16日
简化流程如下(委托单和验收单由教务办提供,老师们只需填一下信息并签字。教务办会尽量简化流程,不会给老师们带来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