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党员活动日安排
时间:2026-04-07 来源:化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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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精神
4月1日出版的第7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6年2月期间有关重要论述的节录。
文章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有不断以良好政绩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造福人民,才能践行好党的宗旨,也才能完成好党的历史使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学习资料:
https://mp.weixin.qq.com/s/svHufFJArddQB8QFy2HZgw《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登高望远、思想深邃、论述精辟、内涵丰富,强调“经济大省要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下功夫、出经验”,为江苏有效应对更加复杂的环境、解决更多深层次矛盾,完成“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与深入贯彻总书记对江苏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融会贯通,一体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学习资料:
https://www.12371.cn/2026/03/05/ARTI1772716886901377.shtml
https://www.12371.cn/2026/03/11/ARTI1773193998150456.shtml
三、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
每个党员都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自觉地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是党员具有党员意识的具体体现。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规定》)要求,党员应当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党费收缴规定》要求,每位党员都要切实提高认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把按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内化为党员的自觉行动,细化为遵守党内规章制度的基本步骤。
学习资料:
https://news.12371.cn/2016/08/25/ARTI1472088836873972.shtml
https://news.12371.cn/2016/08/25/ARTI1472089482373179.shtml
四、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党员活动日制度》(师委字〔2018〕39号)的要求,各二级党组织和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开展相关活动。